潍坊市司法局、潍坊市律师协会关于成立潍坊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的公告
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“重点工作攻坚年”决策部署,充分发挥律师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,健全推进“法律服务代理机制”,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全面优质高效法律服务,决定成立潍坊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团员组成
潍坊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成员均为我市资深律师。团长由市律师协会会长兼任,副团长由副会长兼任,成员主要由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组成。
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为日常联络机构。
二、工作职责
1.惠企政策咨询对接。主动或依申请对接政府部门,梳理各级各部门惠企政策,为企业提供惠企政策咨询,推动政府惠企政策落地落实;
2.企业公益“法治体检”。主动或依申请深入对接中小微企业,协助查找企业经营中的痛点、堵点及法律风险点,提出预防法律风险、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;
3.送法送政策进企业。多种形式广泛宣讲鼓励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,宣讲与企业生产、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;
4.企业合法权益保障。依申请为企业提供平等参与市场竞争、平等获取投资补助、贷款贴息等权益保障服务,维护企业正当合法权益;
5.政府部门建言献策。针对中小微企业政策需求及现行惠企政策的补充、完善、修改,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;
6.法律事务代理代办。依申请代理代办企业与政府间涉法涉诉、信访等事项;代理帮办企业与金融机构、企业与企业间法律事务,拓展服务中小微企业层次、领域和深度;
7.其他服务中小微企业事项。
三、服务方式
1.涉及政策咨询、事务代办、企业权益保障等依申请事项的,由企业直接对接相关专业律师或向秘书处提出申请,秘书处指派、监督、指导相关专业律师提供服务。委托企业与服务团成员所在律师事务所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;
2.涉及法治体检、法治宣讲、建言献策等主动服务事项的,由顾问团团长组织,秘书处协调各成员参与实施;
3.涉及其他服务事项的,由服务团团长、副团长商定,秘书处组织实施。
潍坊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联络人:
赵晓云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副科长 0536-8090203
姜国涛 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0536-8790312
附:潍坊市中小微企业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
潍坊市司法局 潍坊市律师协会
2020年6月11日
潍坊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成员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