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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报山东公告查询053188029933

2024-05-04 13:18:28 rockman 28

 人民法院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主办,创建于1992年。经过多年持续发展,人民法院报社现拥有一报(《人民法院报》)、一刊(《人民司法》杂志)、一网(中国法院网)和一中心(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),已基本构建起定位明确、特色鲜明、功能互补、覆盖广泛的多媒体传播新格局。

费用价格明细

公告分类收费金额(元)
法院公告
起诉状副本、上诉状副本140
开庭传票
遗失声明(法院、律所、机关事业单位证件、印章等)
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200
裁判文书(申请宣告失踪、死亡、申请公示催告的判决和裁定等)
申请宣告失踪、死亡
执行文书(通知书、裁定书、评估报告等)、拍卖(落款法院)
无主财产认领公告(落款法院)
司法鉴定书(落款法院)
清算公告(落款法院)
破产文书(落款法院)
申请公示催告(落款法院)
行政处罚通知书(落款法院)
海事文书(落款海事法院)
非法院公告普通(元)加急(元)特急(元)
行政处罚通知书(非法院)6008001800
破产文书(非法院)100012001800
仲裁文书(落款仲裁委员会))
拍卖公告(落款拍卖公司)
清算公告(落款清算组或企业)
其他[行政执法公告、公证书、致歉声明等]
更正每件50元
公益诉讼司法救助、减免诉讼费,不需要交纳公告费
注:

①按照公告的类型和字数收取公告费。400字以内按上述标准收费,400~500字加收25%,500~600字加收50%,600~700字加收75%,700~800字加收100%,以此类推。按照诉讼案件编号,一个案号按一份公告收费。

②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,公告刊登费用可以减免(来稿时须附《法院司法救助决定书》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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